1.奥运会拳击比赛的规则是什么?评分规则是什么样的?
奥运会拳击比赛规则: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称重
比赛第一天上午,所有参赛运动员都要体检、称重。在比赛过程中,只要求当天参赛的运动员参加体检、称重;从称重到比赛开始不得少于3小时。
得分拳
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具有得分值的击中必须在没有隔挡、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手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摆拳如按要求击中也得分。在双方运动员近距离的连续对打中,应该在对打结束时评判分数。根据双方对打时所占优势的程度,将分数判给优势大的运动员。
裁判员常用口令
"BOX"(开始)
在比赛开始时命令运动员可以开始比赛,或因为犯规等其它原因造成比赛中止后,命令运动员可以继续进行比赛。
"STOP"(停止)
在一个回合结束后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或在一方运动员犯规、被击倒等情况下,命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BREAK"(分开)
当双方运动员相互搂抱而没有出拳,超过一定时间的情况下,命令运动员停止相互搂抱,各自向后退一步,然后继续比赛。
击倒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运动员被击中后,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其他部位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运动员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台上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
当拳击运动员受到重击后,场上裁判员必须马上中止比赛。对被击倒者数秒,从1数到10,同时命令进攻者退至中立角等待。在数秒过程中,即使倒地运动员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必须强制数到8秒后,被击倒者示意能够继续比赛时,台上裁判员才可命令继续比赛。
如果任何一名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内受到三次数8秒或一场比赛中受到四次数8秒,台上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宣布对方获胜。
犯规
对犯规运动员的处罚有告诫、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三种。 在同一回合对同一种犯规动作三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如果运动员被警告三次,无论是否是同一种犯规动作,就会被取消比赛资格。严重犯规可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常见的犯规包括:击打对方腰部以下、抱住对方、用手臂和肘部挤压对方的脸部、把对方的头往围绳外压、开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对方的头颈后部以及躯体的背部、消极防守、在场上裁判员发出“分开”的口令后仍不后退一步、语言冲撞台上裁判员等。
评分
每一次正确击打得一分,将对方击倒只得一分,不另加分。
胜负判定的方式
(1)得分获胜: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2)弃权获胜: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3)裁判员终止比赛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4)取消比赛资格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5)击倒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6)因头部受重击终止比赛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7)对手未出场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8)平局:只限于对抗赛。
奥运会拳击比赛的规则是什么?评分规则是什么样的?
?有比赛就有相对应的规则,有规则就有执行人——裁判。一般比赛的结果都是严格的按照规则来的判定,可以说吕斌击溃对手还是遗憾出局,是输给了规则。
先简单的介绍一下里约奥运会拳击比赛规则:
拳击比赛取直接淘汰赛。男子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女子比赛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半决赛的负者将各获得一枚铜牌。
伦敦奥运会以来国际拳联引入了全新的得分计算方法,该得分方法基于十分制。46-49公斤级和64公斤及以下级别的拳手将佩戴10盎司(1盎司约28克)的手套,69公斤及以上级别的拳手将佩戴12盎司的手套,总长度不超过4.5米的绷带,各只手绷带长度不超过2.5米,以及佩戴护齿。
以下为可能判胜的情况:点数获胜(WP)、技术击倒(TKO),技术击倒(受伤(TKO-I)、击倒(KO)、无对手获胜(WO)、取消比赛资格(DSQ)。
犯规——拳手在受到警告后,将从每名裁判给出的总得分中扣掉一分。三次警告就自动取消比赛资格。受到处罚的最典型犯规就是:击打对手腰带以下部位、抱住对手、绊倒对手、踢打对手和用头撞击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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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斌参加的就是49公斤级比赛。比赛规则下获胜点有,点数获胜(WP)、技术击倒(TKO),技术击倒(受伤(TKO-I)、击倒(KO)、无对手获胜(WO)、取消比赛资格(D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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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赛中,尽管第三回合吕斌几乎将对手打成了人冻。但是第一回合有2名裁判给了对手10分,吕斌只有9分,1人给了吕斌10分。就实力而言,吕斌绝不该是首轮出局的命运,一定程度上,裁判的判罚确实是左右了吕斌命运的关键。
吕斌也自己说:“四年一届的奥运会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我没有留下遗憾,因为我尽力了,拼到了最后一刻,我能做到的就是展示最好的自己,但我无法改变裁判的判罚。能够站上奥运舞台,我已经成功了,论成绩有些可惜,论经历这是我人生中一次很好的收获……没有这些酸甜苦辣,你永远都不会成熟。”
他对比赛的结果说:尊重裁判!是的,没有一些酸甜苦辣,人永远都不会成熟。吕斌只有21岁,年轻就无限的可能,相信未来的拳坛上一定有他摘金的时刻。而这个时刻,不会太远~~
一、比赛规则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二、评分规则
每一次正确击打得一分,将对方击倒只得一分,不另加分。
胜负判定的方式:
得分获胜: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弃权获胜: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裁判员终止比赛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取消比赛资格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击倒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因头部受重击终止比赛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对手未出场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平局:只限于对抗赛。
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是既引人注目也是争议颇多的一个项目。现代拳击始于英国。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896年在雅典召开的时候,组织者认为拳击运动太危险取消了这个项目。直到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第3届奥运会,拳击才被列入比赛项目。不过拳击在奥运会的确命运多舛,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该项目曾因瑞典国家法律禁止拳击运动而被取消。
自1920年奥运会之后,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才确立下来,既而奥运会拳击史上出现了穆罕默德-阿里、史蒂文森等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