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篮球比赛目的规程
2.全国田径大奖赛
3.体育赛事经营管理基本流程中,你认为依据重要程度的排序是怎样的。为什么。
4.宜昌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宜昌马拉松
2022上海马拉松竞赛规程
01主办单位
上海市体育总会、黄浦区人民
静安区人民、徐汇区人民
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02承办单位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03协办单位
上海市田径协会、上海市路跑协会、黄浦区体育总会、
静安区体育总会、徐汇区体育总会、东方卫视、五星体育
04技术认证
中国田径协会
05竞赛日期
比赛时间: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7:00
06竞赛项目
马拉松18000人
07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起点:外滩金牛广场
(二)马拉松终点:龙启路云锦路
比赛路线沿途经过外滩、南京路步行街、静安寺、淮海路、新天地、黄浦滨江、龙启路。详细路线以赛前公布的为准。
08报名日期
(一)大众跑者
(1)预报名时间:11月3日下午至11月5日17:00,过时关闭。
重要提示:参赛者预报名前必须注册随申码(上海地区健康码),且随申码绑定的个人证件必须与报名账户绑定的个人证件相同。
(2)公布抽签结果日期:11月7日下午
(3)付款时间:11月7日下午公布抽签结果后至11月8日19:00,过时未付款视为放弃报名参赛资格,且不得再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获取本次赛事名额。
(二)直通上马跑者
11月3日下午至11月6日17:00,过时未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参赛资格。直通上马跑者报名并完成缴费后,无须参加抽签,直接获得参赛资格。
(三)2021上马保留名额跑者
获得2021上海马拉松资格且选择保留至2022上海马拉松的全程马拉松跑者(包括上马公益·上海马拉松慈善跑者)无须参加报名程序,直接获得参赛资格。此条同样受本规程第九条(一)款的限制,非上海市常住人口无法参加本次赛事。
(四)报名办法详见《2022上海马拉松报名须知》;
09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和资格
1、参加马拉松比赛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满20周岁,证明身体健康,坚持长跑锻炼,适宜参加该项比赛。
2、此次赛事仅限为上海市常住人口报名,上海市常住人口包括以下:
(1)上海市户籍人员,须凭报名参赛(含集体户口人员,需凭户口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2)非上海户籍人员,须凭和上海市居住证报名参赛;
(3)在沪港澳居民,须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参赛;
(4)在沪台湾居民,须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参赛;
(5)外籍在沪人员,须凭护照、有效签证以及在沪居住满6个月的居住证明报名参赛。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路跑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参加上海马拉松: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妊娠;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其它不适合运动的情况。
(三)直通上马跑者报名资格
获得直通资格的跑者须符合2022上海马拉松竞赛规程和报名须知参赛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上马网或上马APP完成报名及缴费,如未报名视为放弃资格。直通选手如不符合今年上名及参赛要求,组委会将保留其直通资格至2023年(须符合2023年上名及参赛条件)。注:直通上马跑者报名成功后,组委会有权根据起点集结区实际承载量安排不同的分区位置。具备直通上马跑者报名资格的要求如下:
*2021上马线上跑100名通过抽签获得直通名额的参赛者。
(四)防疫措施
1、所有参赛者参加此次赛事,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报名,100%实行“随申码”绿码准入制度,同时在赛前签署《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
2、参赛人员须在2022年11月11日(不含)前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并提供有效预防接种凭证。
3、所有参赛人员须符合在领取参赛装备前7日内未离沪(即2022年11月17日起),且领物后至比赛日期间不得离沪。
4、所有参赛者须在领取参赛物品当日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11月27日比赛日入场前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所有参赛者均须注册随申码,且随申码的绑定证件号与报名时所用证件号一致。
6、本次赛事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参赛者报名,如报名成功后至比赛日开始前的期间,参赛者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指数上升为中、高风险地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7、组委会在赛前14日内将对所有参赛者进行绿码核验(包括但不限于随申码、全国健康码、长三角码),如于赛前出现绿码状态异常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退还报名费。
8、自赛前14日起(即11月13日起),所有参赛跑者须通过上马或上马APP进行个人健康监测记录,如实填写体温。所有人员须完成赛前3天3次(每天1次,赛前24小时内须有1次)核酸检测,如领取装备时未有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赛。赛事入场时,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通过人脸识别设备查验后,方可入场。
9、参赛选手须进行赛前10日内流行病学史筛查,如有以下情况不得参赛:(1)活动前10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2)活动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街镇等)旅居史,以及县级以上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重点关注区域、重点地区等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3)处于闭环管理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闭环管理+5天自我健康管理”“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自我健康管理”等健康监测管理期的人员;(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如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人员不得参赛。
10、组委会在赛前装备领取会场、赛事起点终点等相关区域配备防疫用品供参赛选手使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在进入上述区域时须正确佩戴口罩。
11、赛事当日组委会将于赛事主会场区域设置红外测温和“数字哨兵”核查通道。参赛选手如出现体温异常,须配合防疫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对于健康状况异常或“随申码”非绿码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加比赛,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12、本次赛事仅允许参赛选手凭参赛号码布进入赛事主会场区域,陪同亲属不得进入。
13、除跑步期间,参赛选手在赛事活动区域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14、组委会在终点区域为参赛选手提供了一次性口罩,请领取后正确佩戴。
15、选手完赛后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做好个人防护,尽快离开赛事主会场区域,不做长时间逗留。
16、参赛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应提高防疫意识,在赛道中尽可能避免与其他跑者的肢体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17、参赛选手须在赛后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者将无法获得赛事成绩证书。
10竞赛办法
(一)用《世界田联竞赛与技术规则》、《世界田联标牌路跑赛事规则》、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赛事相关管理办法和此次赛事的竞赛规程。
(二)用分枪发令的起跑形式。
(三)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所有参赛者需将参赛号码布(大)固定于身前正面位置,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折叠或遮挡号码布,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成绩;未按规定佩戴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四)参赛者必须于11月27日上午5:30前到起点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分别进行分区集结,在每个分区前组委会都设置了检录地毯,在比赛发枪后,选手须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
(五)名次录取方法:排名奖选手按照枪时成绩录取名次,其他选手按计时芯片成绩录取名次。
(六)组委会为参赛者提供感应芯片计时服务,参赛者必须统一佩戴感应计时芯片,如因参赛者本人未能正确佩戴计时芯片导致无法记录成绩,组委会概不负责。
佩戴计时芯片要求:
1、将粘贴计时芯片的号码布佩戴在胸前;
2、切勿将衣物,腰包遮挡粘贴了计时芯片的号码布;
3、号码布上的计时芯片及泡沫不可折叠、撕毁、损坏、移除;
4、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必须踏上赛道上的各计时感应地毯。
(七)本次比赛分枪出发,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并在起点、每5公里点、折返点、终点等位置设有计时感应带,参赛者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比赛过程中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八)赛事为参赛者提供存衣服务。参赛者必须使用组委会发放的存衣袋,并在存衣袋上插入/贴上与本人参赛号码相一致的小号码布,于比赛当天6:45前存在起点相应的存衣车上,赛后凭大号码布于14:30前到终点区相同的存衣车领取。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请在赛后5个工作日内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过时,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请勿将贵重物品(如有效证件、手机、现金、手表、各种钥匙、其他电子产品等)、易碎品、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存放在包内,如发生损坏、遗失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九)饮水站、补给站
注:参赛者不得随意丢弃任何纸杯、瓶罐、果皮、包装袋和口罩等垃圾,请将其分类后投入相应的垃圾桶内或交给周边的组委会工作人员/志愿者。
(十)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者的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若有需要,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
(十一)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参赛须知》(在领取号码布和计时芯片时发放)。
11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1)运动员排名奖(人民币)
运动员排名奖的男女前八名按照枪时成绩进行排名和奖励,如参赛选手检查结果不合格,则取消其名次及奖励,成绩名次不递补。
(2)破纪录奖
破上海马拉松赛会纪录,奖励人民币80000元(只奖励第一名)。
2、所有获奖运动员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问题后再行发放。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
3、在6小时15分内跑完马拉松者发给完赛奖牌,成绩证书将于网上成绩公示10个工作日结束后在上海马拉松官方网站提供下载,成绩证书下载时效为90天,赛后24小时可查询比赛成绩。
12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上海马拉松比赛成绩、禁赛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年龄或虚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包括2枚)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使用交通工具;
8、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9、私自伪造号码布、利用其它赛事或往届赛事号码布、未佩戴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10、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
11、转让号码布及芯片;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干扰赛事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13、违反组委会规定的防疫要求的行为;
14、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利用虚信息获取参赛资格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和无参赛资格者,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3参赛保险与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二)赛事组委会在起、终点及沿途设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赛事组委会将在固定医疗点、水站安排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处置、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者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者,有权终止其比赛。
14技术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
由上海市田径协会负责选派;
15机构
上海马拉松组委会
网址:.shang-ma;
电子邮箱:general@shmarathon;
微信:shanghaimarathon上马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赛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马拉松组委有。
学校篮球比赛目的规程
举办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和锻炼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我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运动会坚持团结协作、开放创新,有利于促进业余训练,有利于专业队选材,有利于调动市县为奥运、全运做贡献;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努力办成隆重、和谐、节俭、圆满的高水平体育盛会,为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和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青少年组
田径、游泳(跳水)、举重、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拳击(女子拳击)、体操(蹦床、艺术体操)、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射击、射箭、自行车(公路、场地、山地、BMX小轮车)、击剑、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散打)、铁人三项、空手道
各竞赛项目(小项)设置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二)高校大学生组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武术、健美操
(三)行业体协组
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田径、象棋、游泳 (一)青少年组比赛以市为单位组团参加;
(二)高校大学生组比赛以高校为单位参加;
(三)行业体协组比赛以行业体协为单位组团参加;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必须是山东籍运动员。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运动员注册规定: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注册建证,获得山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并在2008-2010年参加两次山东省青少年比赛或在省运会预赛前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国家、山东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奥运会、全运会、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亚运会)的运动员,才有资格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凡未参加省运会预赛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同意参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运动员除外)均不得参加2010年省运会决赛。
(四)运动员交流规定:
1、允许省内各市之间运动员有序交流。凡交流的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本届省运会资格;办理交流时间统一截止到二十二届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30天,逾期不予受理。
2、 省内市间交流运动员,输出市可不受单位和交流运动员人数限制,输入市每个项目只能与一个市交流;足球、篮球、排球(沙排除外)、手球每个项目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其他2人(含2人)以上集体项目,每个项目不得超过2人;个人项目每小项只允许交流1人。(淄博市交流不受限制,但集体项目输入只能同一个输出市协议交流)。
3、运动员交流必须签订《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材料交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省项目管理单位一份,交流双方单位各持一份,省体育局在省运会预赛前公布名单。
4、交流运动员成绩统计办法:凡交流的运动员在省运会决赛取得的成绩一律各按50%计入交流双方代表团。
(五)省外引进运动员规定:
1、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凡省外运动员注册到山东省并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会的,均按省外引进运动员对待,执行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相关规定;允许已在我省办理优秀运动队转正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参赛,引进运动员本周期代表山东省取得的成绩可带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以省体育局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依据)。
2、凡省外引进运动员必须在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结束前参加骨龄测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引进合格运动员名单将统一在省运会第一个项目预赛前公布。
3、省外引进运动员不允许进行省内市间交流。
(六)输送到全国各大中专院校的山东籍运动员,全国首次注册必须代表山东省,并符合本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经省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报送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截止时间到2009年10月底前)。
(七) 输送到解放军具备与我省实行全运会两次计分,并通过第二十二届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经省项目管理单位核准后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 送市报名参赛(以第十一届全运会前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2008年12月底前签署的两次计分协议名单为准)。
(八)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临时转会(交流)到省外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并符合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代表所属输送市报名参赛(以省项目管理单位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九)山东省优秀运动队正式队员符合参赛资格的均可代表输送市报名参赛。
(十)运动员骨龄标准按照鲁体综字〔2007〕1号文件执行。
(十一)凡无故不参加省体育局指定比赛或集训任务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比赛。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以及本人和教练员签名的反保证书。
(二)各代表团运动员报名人数和各项目参加决赛的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运动员骨龄划分参赛组别,允许运动员同项目升组比赛,运动员参赛组别以省运会预赛报名为准(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 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省运会该项目预赛时间冲突的,需在该项目 预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交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定,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可直 接参加决赛。
(五)淄博市可以在甲、乙组所设项目内增报10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每个大项限报2人,增报的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资格;可以直接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决赛。
(六)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凡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不包含第二十二届省运动会开幕式前决赛已经结束项目的运动员人数,下同)在20 人(含 20人)以下的代表团,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3人;运动员总数在 21人至50人的,可报工作人员 5人;运动员总数在51人至 100人之间的,运动员每超过10人(尾数不足10人的,按 4舍 5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运动员总数在101人以上的,运动员每超过15人(尾数不足15人的,按 7舍 8入的方法计算),可增加 1名工作人员。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4人(含4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5人至50人(含50人)的,可报团 长1人,副团长1人;运动员每增加50人可增设副团长1名,以此类推;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比例,一切费用自理。
(七)各代表团每个项目代表队配备1名医生,在决赛报名时配备的医生都须在指定某一个项目中进行工作。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单项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项目竞赛规则。
(二)本届省运会决赛中所有项目第一名不得并列。
(三)各项目按照《项目竞赛规程》进行预赛,并根据《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或录取名额确定参加决赛人数。
(四)开幕式后举行12个大项的比赛,除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足球、篮球、乒乓球、赛艇、皮划艇项目以外,承办单位还可任选两个项目,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确定。
(五)预赛、决赛各项目裁判员由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则的要求确定。预赛各项目裁判长和仲裁人员,决赛各项目副裁判长、裁判长和仲裁人员由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建议名单,报省体育局批准后统一选调。 (一)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委员会及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性别检查将根据有关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高校大学生组、行业体协组另文通知)
(一)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8名依次计6、4、3.5、3、2.5、2、1.5、1枚金牌,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二)手球男、女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6名依次计4、3.5、3、2.5、2、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39、33、30、27、24、21、18、15分。
(三)沙滩排球男、女甲乙组比赛均奖励前8名。前3名依次计2、1.5、1枚金牌,前8名依次计26、22、20、18、16、14、12、10分。
(四)获得其它项目前8名依次计13、11、10、9、8、7、6、5分。
(五)参赛运动员(队)不足2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运动员人数(队数)以各项目参加省运会预赛正式报名单为准(各项目竞赛规则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项目如参赛队数不足8队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奖励;其它项目不足录取名次的同样按实有运动员(队)数奖励。
(七)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8名的颁发成绩证书。
(八)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
除第一名不得并列外,其他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九) 符合参加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省运会决赛期间因受国家体育总局指派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世锦赛或世界杯总决赛、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而未能参加省运会 决赛的,需在该项目比赛前30天提供国家体育总局选调文件(原件)、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证明。并报省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 分管局长签字后有效。同时,将省运会该项目决赛开始前15天到本项目比赛结束之间该运动员参加全国以上比赛的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牌、计分:
1、 上述情况运动员取得的成绩(名次)属于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第八款“奖励和计分办法”中第(十)条内相应规定带入成绩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如果取得的成绩(名次)不符合带入成绩范围内的,按实际参加的项目(小项)取得的最好一次成绩或名次与省运会该项目成绩或名次计入本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2、与外省运动员一起参加集体项目所获得的成绩按个人成绩计牌、计分(最高按2人计算)。
(十)运动员在下列比赛中获得成绩,带入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给予其代表团计牌和计分奖励,统计办法为:
1、获得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前三名,依次计8、4、2枚金牌;计104、52、26分;4—8名分别计1枚金牌13分。
2、获得第十一届全运会前三名依次计4、2、1枚金牌,计52、26、13分。
3、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前三名依次计3、2、1枚金牌,计39、26、13分。
4、获得2006年第十五届亚运会金牌运动员计2枚金牌,计26分。
5、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国家体育总局体人字〔2002〕32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金牌运动员计1枚金牌,计13分,取得成绩的项目(小项)应与第十一届全运设项目(小项)一致。
6、上述比赛中集体项目按个人成绩计算,最高不超过2人。
7、本周期内运动员成绩按最好一次成绩进行统计,(从2006年10月16日,到2010年9月26日),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可以累计统计。
(十一)本周期内每向省优秀运动队(2010年5月31日前以省体育局公布的名单为准)、解放军(获得十一届全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 的名单为准)和职业俱乐部(代表山东省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以第十一届全运会秩序册、成绩册及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确认的名单为准)输送1名运动员计 0.25枚金牌,计3分,计入输送市“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
(十二)为了备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经省体育局同意由省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交流到外省参加全运会的运动员获得成绩按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奖励标准计牌、计分(名单和成绩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提供的为准)。 (一)设“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各组别实际参加二十二届省运会运动员所获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分别奖励前十名。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设“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公布各代表团优秀运动员本周期内带入成绩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竞技体育贡献奖”;即:各代表团“青少年运动员组成绩奖”和“优秀运动员组成绩奖”所得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之和,并奖励前十名代表团;如金牌总数相等,以银牌总数多者列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金牌总数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山东省第二十二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一)为维护体育竞赛组织的严肃性,省体育局接受举报运动员资格等赛风赛纪问题,但必须提交详实的举报证明材料,截至时间按项目决赛报名期限为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比赛期间对赛事组织、评判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在该项目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申诉形式提交该项目竞赛委员会裁决,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诉单位需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则全额退还,败诉不退还。
(四)凡弄虚作,冒名顶替,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以及未经批准弃权等违反赛风赛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办法另定)。 (一)报名:各代表团于2009年12月31日前填写《第二十二届省运会参赛报项表》,并加盖体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山东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二)预赛报名: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要求报名,具体时间按各竞赛项目规定执行,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和调整。
(三)决赛报名:按预赛后确定的运动员数报名报项,各项目决赛报名后,不得变更。
(四) 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报到时间另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组委会负担比赛期间各代表团编内人员住宿、市内 交通等有关费用,各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如个别项目在竞赛规程中明确运动队可以提前报到的,按具体规定执行,但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全部自 理。
(五)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由于特殊情况,个别项目需提前报到的,需经省体育局批准。组委会提供裁判员及仲裁人员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酬金等相关费用。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如济南市代表团仅“济南市”即可。
十三、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全国田径大奖赛
篮球基本规程:
1、比赛方法
每队五人,其中一人为队长,替补球员最多七人,但可依主办单位规定增加人数。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结束两队积分相同时,则进行延长赛5分钟,若5分钟後比数仍相同,则再次进行5分钟延长赛,直至比出胜负为止。
2、得分
球投进篮框经裁判认可後,便算得分。3分线内投入得2分;3分线外投入得3分,罚球投进得1分。
3、比赛方式
比赛开始由两队各挑出一名跳球员在中央跳球区跳球开赛。
4、选手
每次替换选手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不限定。交换选手的时间选在犯规、争球、叫暂停时进行。裁判可暂时中止球赛的计时。
5、罚球
每名球员各有5次被允许犯规的机会,第五次即犯满退场。且不能在同一场比赛中再度上场。罚球是在没有防守的情况下进行投篮,做为对犯规队伍的处罚。罚球要站在罚球线後,从裁判手中接过球後5秒内要投篮。投篮後,球触到篮框前球员不能踩越罚球线。
6、违例
普通违例:如带球走步、两次运球、脚踢球或以拳击球。
跳球违例、(3)跳球时的违例:除了跳球球员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触到球之前进入中央跳球区。
7、其他规则:
24秒钟规则--进攻球队在场上控球时必须在24秒钟内投篮出手(NBA比赛为24秒,全美大学体育联合会比赛中为35秒)。
10秒钟规则--球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对方的半场)。
5秒钟规则--持球后,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掷界外球出手。FIBA规则规定罚球也必须在5秒钟内出手(NBA规则中为10秒)。
3秒钟规则---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侵人犯规--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而产生的犯规行为。
技术犯规--队员或教练员因表现恶劣而被判犯规,比如与裁判发生争执等情况。
恶意犯规--球员做出的不体现运动员精神的犯规动作,比如打人。发生此类情况后,球员应立即被罚出场外。
队员5次犯规--无论是侵人犯规,还是技术犯规,一名球员犯规共5次(NBA规定为6次)必须离开球场,不得再进行比赛。
违例--既不属于侵人犯规,也不属于技术犯规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主要的违例行为是:非法运球;带球走;3秒违例;使球出界。
队员出界--球员带球或球本身触及界线或蚧线以外区域,即属球出界。在球触线或线外区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扰球--投篮的球向篮下落时,双方队员都不得触球。当球在球篮里的时候,防守队员不得触球。
被紧密盯防的选手--被防守队员紧密盯防的球员必须在5秒钟之内传球,运球或投篮,否则其队将失去控球权(NBA规则中无此规定)。
球回后场--球队如已将球从后场移至前场,该球队球员便不能再将球移过中线,运回后场。
扩展资料篮球比赛通则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标定限制区的各线和无撞人半圆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的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 在第1节开始时,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手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该队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手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时;
·球出界,但裁判员们无法判定谁是最后触球的队员或意见不一致时,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发生违例时。
·一个活球夹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罚球之间除外)。
·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球成死球时。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一次跳球发生。
12.4 交替拥有定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开始于: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结束于:
──球触及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夹在篮圈和篮板之间时。
百度百科-篮球规则
体育赛事经营管理基本流程中,你认为依据重要程度的排序是怎样的。为什么。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体育局、漯河市体育局;
广东省体育局、肇庆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大奖赛系列赛:
2008年4月11-13日在浙江杭州萧山训练基地;
2008年9月12-14日河南漯河市体育中心;
2008年11月8-10日在广东肇庆市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其它单独注册单位。
五、竞赛项目
男子(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十项全能;
女子 (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跳远、铅球、铁饼、链球、标枪、七项全能。
注:画线项目为大奖赛系列赛水平奖设奖项目。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每人报项不限,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二)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可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的场地器材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飞鹿、、飞宇、金陵),可任选两个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为了使中国运动员适应奥运会和世界大赛需要,男、女标枪须准备男80米级,女60米级各3枝钢枪,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第187条2执行。其它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均由赛区准备。
(二)径赛项目录取参加决赛的办法:
1、径赛分道项目进行预、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 男、女800米9-16人分两组决赛,16人以上按预赛成绩录取前16名参加决赛,决赛以预赛成绩蛇形排列分两组,按决赛成绩排定名次。、
2、不分道项目35人以下一组决赛,超过35人原则上则按2007年个人最好成绩蛇形排序分组决赛。男、女1500米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9-16人分两组决赛,16人以上按预赛成绩录取前16名参加决赛,决赛以预赛成绩蛇形排列分两组,按决赛成绩排定名次。
3、接力项目直接决赛,如报名参赛队在9个以上,按2007年最好排名成绩分组(成绩好的分在同一组),按成绩录取名次。
(三)田赛项目录取参加决赛的办法:
1、高度项目在健将高度标准以下每人2次试跳机会,健将高度标准(含健将高度)以上每人3次试跳机会。
2、远度项目第一轮按成绩排序录取5名,第二轮根据所剩运动员前两轮成绩排序再录取2名,第三轮除去已录取的7名运动员,根据前三轮成绩排序再录取1名,共8人参加后三轮比赛(前两轮已被录取的运动员可以继续进行试跳,成绩将带入决赛排名)。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本人参赛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检查。
(七)大奖赛系列赛为D类;
(八)全国田径冠军赛与大奖赛系列赛第三站合并进行,成绩和名次积分按大奖赛系列赛标准。
(九)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6》和《田径竞赛规则2008修改部分》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个人前8名进行名次积分。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
(二)冠军赛与大奖系列赛第三站合并举行,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8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
(三)系列赛:各单项以决赛成绩进入公布的2007年世界排名给予水平奖励。未进入世界排名的单项,只奖励达健将标准冠军者。
(四)奖励标准见附件3;奖金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十、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1、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址:.athletics.org.cn),运动员报名费每人50元。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电话:010-87183449,传真:67140801,邮编:100763,
(二)在编的国家集训队运动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统一报名,集中食宿,在秩序册中出现在其代表队名单里,国家集训队工作人员名单另列。
(三)各赛区****:
1、萧山赛区:杭州萧山高教园区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钟杭伟,电话:0571-83871053,传真:0571-83871130,邮编:311231。
2、漯河赛区:河南省漯河江路西段体育中心
联系人:周小青,电话、传真:0395-2936902, 邮编:462000
3、肇庆赛区:广东省肇庆市西江北路市体育中心北门肇庆市体育局
联系人:梁锋,电话:0758-2823954,传真:0758-2828277,邮编:526020。
(四)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的有关信息,各参赛单位自行与各饭店联系食宿、交通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将交每人200元的竞赛安排损失费,不交费用的队伍将不允许参赛。
(五)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六)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员参加。
十一、赛事代表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为每个大奖赛系列赛选派1-2名技术代表和5名技术官员和4名裁判员;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选派。
十二、未尽事项大奖赛系列赛由承办单位于赛前50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1、大奖赛系列赛暨冠军赛撑竿跳高项目和跳高项目起跳高度及递升;
2、大奖赛系列赛竞赛日程;
3、2008年全国田径大奖赛水平奖标准。
附件1:
大奖赛系列赛暨冠军赛撑竿跳高项目和跳高项目的起跳高度及递升
男子:
跳高 起跳高度(米) 1.95 2.20(健将) 2.24 2.27(B标) 2.30(A标)
递升 5厘米 4厘米 3厘米
撑竿跳高 起跳高度 4.20 5.00 5.15(健将) 5.60(B标) 5.70(A标)
递升 20厘米 15厘米 10厘米
全能跳高起跳高度:1.70米;
全能撑竿跳高起跳高度:3.30米
女子:
跳高 起跳高(米) 1.65 1.80 1.84(健将) 1.92(B标) 1.95(A标)
递升 5厘米 4厘米 3厘米
撑竿跳高 起跳高度 3.20 4.00(健将) 4.30(B标) 4.45(A标)
递升 20厘米 15厘米 10厘米
全能跳高起跳高度:1.45米
宜昌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宜昌马拉松
体育赛事经营管理概述,体育赛事经营管理的基本流程,体育赛事市场开发,体育赛事策划,体育赛事包装,体育风险管理。
体育赛事是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龙头地位。体育赛事经营管理往往能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赛事规划内容包括有:赛事名称、性质、承办地、项目设置、选手资格、赛事周期、比赛方式或赛制、赛事文化活动、资金、商务和赛事规程等。体育赛事策划:是赛事经营管理者根据赛事经营目标和基本要求所进行的规划和管理,时间上涵盖了赛前、赛中和赛后,内容上包括赛前筹办、宣传沟通、销售、到赛事实施、赛后评价等方面。
相比以往体育赛事办的主流做法,体育市场上各类体育赛事经营管理组织由于自身经验以及能力的相对不足,往往更应该重视赛事的风险管理。
宜昌国际马拉松竞赛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田径协会、湖北省体育局、宜昌市人民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田径协会、宜昌市体育局、路越(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运营推广路越(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斐讯(上海)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11月4日(星期日)上午7:30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六、比赛项目
(一)马拉松(42.195公里)
1、男、女个人赛;
2、“百团争锋”团队赛
(二)半程马拉松(21.05公里)
(三)健康跑(10公里)
(四)迷你马拉松(4.2公里)
七、比赛路线
(一)全程马拉松路线:和平公园(起点)→沿江大道→天然塔(折返)→沿江大道→胜利三路→东山大道转盘右转上桥→夷陵长江大桥→过桥后右侧下引桥→江南大道(东侧)→宜昌农科院折返→江南大道(西侧)→五龙大道→江城大道→点军大道→奥体中心折返上至喜长江大桥引桥→至喜长江大桥→高架桥→西陵二路处折返→高架桥→沿江大道(靠江边)→滨江公园(终点),总里程为42.195公里;
(二)半程马拉松路线:和平公园(起点)→沿江大道→天然塔(折返)→沿江大道→胜利三路→东山大道转盘右转上桥→夷陵长江大桥→过桥后下引桥→江南大道→穿过引桥→点军大道(顺向)→右转上北侧引桥→至喜长江大桥(靠左侧下引桥)→沿江大道(逆向)→滨江公园(终点),总里程为21.05公里;
(三)健康跑路线:和平公园(起点)→沿江大道→白沙路折返→沿江大道→王家河公园北区(终点),总里程为10公里;
(四)迷你马拉松路线:和平公园(起点)→沿江大道→王家河公园北区(终点),总里程为4.2公里。
八、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按竞赛项目在规定时间、指定区域进行检录。精英运动员和锦标赛运动员须在赛前到组委会设定的专业检录处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按精英和锦标赛运动员、马拉松运动员(含“百团争锋”运动员)、半程马拉松运动员、健康跑运动员、迷你马拉松运动员顺序往后排列。各项目起点距前方方队20米。
(四)发令:本次比赛用一枪发令所有项目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用感应计时,感应计时芯片将在运动员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
2、马拉松(42.195公里):组委会为所有参加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各参赛者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感应计时芯片,组委会在起点和途中设置感应计时地毯,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感应计时地毯,如参赛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3、马拉松“百团争锋”团队赛:每团队限报4人(至少1名异性),要求四人均完赛且成绩均须有效,以四名选手净计时之和作为团队成绩,于赛后三天内公布成绩及排名,如团队内出现无效成绩或未完赛选手,则取消该团队成绩(组委会仍保留团队内个人完赛选手的有效成绩及排名)。
特殊说明:参与“百团争锋”团队赛同时可参与个人赛排名。
4、半程马拉松(21.05公里):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半程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各参赛者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感应计时芯片,组委会在起点和途中设置感应计时地毯,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感应计时地毯,如参赛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5、健康跑和迷你马拉松:组委会不提供计时服务,完赛选手可领取完赛纪念奖牌。
6、本次比赛用一次应计时芯片,不收取芯片押金。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时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
项目
距离
关门时间
具体时间
迷你马拉松
王家河公园北区
1小时30分
9:00
健康跑
王家河公园北区
2小时
9:30
半程马拉松
马拉松
15公里
2小时10分
9:40
20公里
2小时50分钟
10:20
半程终点
3小时
10:30
25公里
3小时30分
11:00
30公里
4小时15分
11:45
35公里
5小时10分
12:40
全程终点
6小时15分
13:45
(七)存取衣
1、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运动员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到达终点后,请到指定区域凭相同的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掌上电脑等)。
2、健康跑、迷你马拉松运动员不提供存衣服务。
3、比赛当天起点处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5分钟截止,请运动员做好时间安排。
4、马拉松运动员在比赛当日15:00前(半程马拉松运动员在比赛当日12:30前)到各自终点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5天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5天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5、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八)饮料、饮水、能量补给站
1、饮料、饮水/用水站:5公里开始每隔2.5公里的距离设置饮水站,5公里开始每隔5公里的距离设置运动饮料站,10公里开始每两个运动饮料站中间设置降温用水站。
2、能量补给站:在比赛沿途的17.5公里、22.5公里、27.5公里、32.5公里、37.5公里处设置能量补给站。
项目
距离(公里)
饮水/用水
运动饮料
能量补给
健康跑
半程马拉松
马拉松
5
√
√
7.5
√
10
√
√
12.5
√
15
√
√
17.5
√
√
20
√
√
半程终点
√
√
√
22.5
√
√
25
√
√
27.5
√
√
30
√
√
32.5
√
√
35
√
√
37.5
√
√
40
√
√
全程终点
√
√
√
(九)医疗救护
1、组委会5公里开始沿马拉松路线每2.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提示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2、沿着参赛运动员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3、沿比赛线路设置便携式移动AED急救服务。
(十)本次比赛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十一)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年龄要求
1、马拉松项目年龄限20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半程马拉松项目、健康跑项目年龄限16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3、迷你马拉松项目年龄不限。
4、未成年人参赛须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2周岁以下(2006年12月31日后出生)至少有一名已报名的监护人陪同方可参赛。
5、65周岁以上参赛者必须有直系家属签名。
6、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报名须知》。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1、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健康跑、迷你马拉松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内患过感冒。
(7)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8)其他不适合参加比赛者(如孕妇、赛前疲劳者、过度饮酒者等)。
2、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强烈建议参赛者在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参赛者需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方可报名参赛,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比赛。
(三)报名缴费办法
1、报名时间:年7月7号上午10点-年9月30号下午17点,马拉松4000名(含“百团争锋”赛中赛400名)、半程马拉松8000名、健康跑4000名、迷你马拉松4000名;报名人数额满为止。
2、参赛运动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宜昌国际马拉松官方网.yichangmarathon;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宜昌国际马拉松”;官方合作App“马拉马拉”三个途径报名,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将收到组委会短信提示。
1)个人报名流程:登录→点击我要报名→点击个人报名→阅读风险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阅读并同意参赛声明→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并提交→缴费→报名成功。
2)“百团争锋”报名流程:登录→点击我要报名→点击个人报名→选择组别马拉松→选择百团争锋→阅读风险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阅读并同意参赛声明→核对报名信息→继续添加其他成员(4人中至少有1名异性)→阅读并同意参赛声明→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百团争锋不参与团报及优惠活动,限报100个团队,额满即止,团队名称将在和官方手册内展示)
3)团体报名流程:登录→点击我要报名→点击团体报名→下载团体报名表→填写信息→点击上传团体报名表→阅读风险提示→阅读并同意领队声明→输入团体信息→上传团体报名表→阅读并同意参赛声明→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20人及以上可以团报,50人及以上可以参加9折优惠活动)
3、报名工作结束,组委会对所有参赛选手的报名信息进行复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运动员进行配号,待配号工作完成后,组委会通过短信发布信息,运动员可登录宜昌国际马拉松查询参赛号码;详情参见发布的《宜昌国际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报名须知》。
4、参赛物品领取:报名成功并获得参赛号码的运动员,请于11月1-3日,到组委会指定地点凭相关证明(①领物单、②一年内有效体检证明或成绩证书、③有效件或复印件)领取参赛物品,详情参见发布的《宜昌国际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领物须知》。所有参赛运动员赛前均发放参赛T恤、盛衣包、号码布、参赛手册等,比赛日运动员必须凭号码布入场。
(四)报名费用
1、中国籍报名者(含港、澳、台):马拉松每人150元人民币,“百团争锋”赛中赛每个团队600元(含4人,仅限中国籍报名);半程马拉松每人120元人民币;十公里健康跑每人80元人民币;迷你马拉松每人60元人民币。
2、外国籍报名者:马拉松每人60美元;半程马拉松每人40美元;十公里健康跑每人30美元;迷你马拉松每人20美元。
3、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
4、一经组委会确认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名次奖
1、马拉松录取男、女个人前8名进行奖励,按照枪声计时成绩排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一
20000
一
20000
二
12000
二
12000
三
10000
三
10000
四
6000
四
6000
五
5000
五
5000
六
4000
六
4000
七
3000
七
3000
八
2000
八
2000
2、“百团争锋”录取团队前8名进行奖励,选取净计时之和用时最少团队(团队4人成绩全部需为有效成绩),作为团队成绩排名依据,分别获得奖金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奖金
5000
4000
3000
2000
1500
1000
900
800
(二)半程马拉松名次奖
半程马拉松录取男、女前8名进行奖励,按照净计时成绩排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一
8000
一
8000
二
4000
二
4000
三
3000
三
3000
四
2000
四
2000
五
1500
五
1500
六
1200
六
1200
七
1000
七
1000
八
800
八
800
(三)中国籍选手特别奖(限全程马拉松)
凡参加本次全程马拉松比赛的中国籍选手,录取男子和女子前八名给予奖励,前八名将按净计时成绩进行排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男子
女子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一
10000
一
10000
二
6000
二
6000
三
4000
三
4000
四
3000
四
3000
五
2500
五
2500
六
2000
六
2000
七
1500
七
1500
八
1000
八
1000
(四)宜昌籍市民奖为鼓励本地选手参赛,推动宜昌市全民健身,营造宜昌市跑步氛围,特为本地参赛运动员设置“宜昌籍市民奖”,根据净计时分别奖励全程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组男、女各前8名选手,此项奖励获奖运动员限宜昌籍市民(以二代居民号码或登记的所在地作为依据,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分别获得奖金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名次
全程马拉松
半程马拉松
男子组
女子组
男子组
女子组
一
3000
3000
2000
2000
二
2000
2000
1200
1200
三
1200
1200
800
800
四
800
800
600
600
五
600
600
500
500
六
500
500
400
400
七
400
400
300
300
八
300
300
200
200
(五)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奖励规定
1、上述各项奖励,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上述各项奖励(“百团争锋”团队奖除外)只按获得奖金最高的一项颁发,均不累加。中国籍选手如同时获得名次奖、中国籍选手特别奖、宜昌籍市民奖,按奖金最高的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宜昌籍参赛运动员如果同时获得其参与项目的名次奖、中国籍选手特别奖和宜昌籍市民奖,按三者中奖金最高的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
3、“百团争锋”团队奖,与马拉松个人所获奖不冲突,可重复发放奖金,现场不颁奖金。
4、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对应发放,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名单将于检测结果确认之后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上公布,公示10日后,如无疑义,将按获奖运动员留给组委会的****,通知运动员办理领奖事宜,按规定程序支付奖金(领奖时须出示或护照原件),奖金按达到的比赛成绩要求对应发放。如果发现检测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5、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盛衣袋、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指南。
6、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选手凭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纪念奖牌。
7、比赛结束24小时后可登录官方网站进行个人成绩查询及证书下载,证书下载有效时间限90天,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百团争锋”团队成绩将于赛后72小时内在官方平台发布成绩及排名。
8、全程与半程马拉松赛会成绩男、女第1至第3名,现场分别颁发一座名次奖杯;“百团争锋”团队第1至第3名在赛后分别颁发一座名次奖杯。
(六)健康跑、迷你马拉松
不计取成绩和名次,完赛者均发放完赛纪念奖牌,赛后可登录官方网站下载完赛证书,证书下载有效时间限90天。
十一、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成绩,其个人资料录入报名识别系统,两年内不准参加宜昌国际马拉松,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一)虚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二)参赛者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或2枚以上(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三)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四)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的;
(五)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六)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七)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八)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九)马拉松及半程马拉松项目的运动员没有按规定携带一块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十)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的;
(十一)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的;
(十二)携带非组委会发放芯片通过终点的;
(十三)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的;
(十四)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十五)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十六)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特别说明:利用虚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有关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详细阅读各项目《报名须知》。
十二、保险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任何与本次马拉松赛事有关的医疗赔偿,请咨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赵江电话:13264918609,0717-6220931。
十三、组委会****
(一)组委会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6号(宜昌市体育局)2楼
(二)****(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客服电话:18671728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