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运会 上的 拳击 怎么看起来 很一般,好像没劲似的,没有泰森 打的 暴力,

2.奥运会拳击比赛的规则是什么?评分规则是什么样的?

奥运会拳击比赛规则及得分点_奥运会拳击比赛共进行几个回合

拳击 比赛 拳击手必须佩戴拳击手套,只允许用握紧的拳头击打对方腰际以上侧面、正面部位。在雅典奥运会中,每一场拳击比赛包括四个回合,每回合二分钟,每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以前的奥林匹克拳击赛每一场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但医学报告表明新赛制能减少拳击手在比赛中所受的身体伤害。 得分 铃声响起,拳击比赛的一个回合就开始。拳击手相互逼近,企图有效击打对方得分。用握紧的手套拳峰部位对对方身体合理部位一次清晰有力的击中,得一分。有效击中部位包括对方头的正面和侧面,腰际以上上体的正面和侧面。对臂部的击中无效。对有效击中部分的击中如果裁定不构成打击力量,则不得分。 由5人评判小组来决定击中是否得分,电子记分系统将确保只有在五名评判员中的至少三名裁定得分时才记分。每一个评判员面前有两个按钮,一个按钮代表一个选手。当评判员认为选手对对手有一次有效击中时可按一下相应当按钮。只有至少三名评判员在相互相差不到一秒的时间之内按下同一按钮,记分系统才记分。 拳击手一次有效击中可得一分,点数通过电子系统计算。当两位拳击选手在近距离搏斗中快速连续相互击打对方时,每一方都无法实施有足够打击力量的击打。这时候,评判员可等到近战结束,给占优势的一方得一分。 在拳击比赛结束时,合计每个评判员所给的点数,获得多数评判员评定的点数较多者被宣布为优胜者。如果两位选手的最后所获点数相同,评判员将通过评定加时赛来决定优胜者的归属。如果评判员在衡量这些因素后评定依然持平,哪位选手在比赛场面上占优或体育作风较佳来作出最后评定。 (击)倒地和(击)倒地不起 在一场拳击比赛中,拳击手在被击中后脚以上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台面可判为倒地。在被击中后身体部分跌出围绳以外或体力不支依靠或悬挂在围绳上,或者在受到重击后,虽然可以站立但被台上裁判员认为无法继续比赛时,选手都应被判为倒地。当拳击手被击倒后,场上裁判开始从1到10数秒数。现在已用电子数秒设备,每数一次设备会发出一声嘟声,但是台上裁判经常自己来数秒。台上裁判在数秒时要求保持一只手在倒地选手的面前,用手势表明数秒的数字。在数到10秒后,如果倒地选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对方击倒对手获胜。 即使倒地选手立刻站立起来,也不能继续比赛,他必须先接受台上裁判员的8次数秒。在数秒到8后,在认为比赛可以继续时,台上裁判员会命令“开始”继续比赛。如果被击倒选手在站立起来后再在无击打情况下再次倒地,台上裁判员开始一次8次数秒。 倒地并正在被数秒的选手只有在决赛的最后一个回合结束铃声响时才可以被终止数秒,避免被判失败。在其他回合和比赛中,台上裁判员在铃声响后继续数秒。 如果双方同时被击倒地,台上裁判员同时数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继续数秒到10。如果双方在数秒到10时都不能站起,这时比赛结束,倒地时间以前为止获得点数最多者胜出。 认输 在其他情况下,包括因为选手不能承受重击,或者选手不符合比赛资格以及选手退出,台上裁判员可结束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这些情况多半是由拳击对抗时的伤害引起。除了台上裁判员外,在场边的助手可以决定选手是否能承受重击而向场内抛毛巾表示弃权。 犯规 拳击手犯规时,他将面临告诫、警告或最严厉的处罚,取消比赛资格。对同一种犯规定两次告诫等于一次警告。三次警告,无论是否针对同一种犯规,就会导致取消选手的比赛资格。常见到犯规包括:击打对方腰线以下部位,抱住对方,用手臂和肘部挤压对方的脸部,把对方的头往围绳外压,张开手掌击打,用掌背击打,击打对方的头颈后部以及躯体的背部。其他的犯规有消极防守,在场上裁判员命令“分开”时不后退一步,语言冲撞台上裁判员以及在台上裁判员命令“分开”后马上击打对方。 (拳击)体重级别划分 2004雅典奥运会拳击比赛包括12个级别。体重级别的划分和限度如下: 级别 体重 次特轻量级 48公斤级 特轻量级 51公斤级 最轻量级 54公斤级 次轻量级 57公斤级 轻中量级 64公斤级 次中量级 69公斤级 中量级 75公斤级 重量级 81公斤级 最重量级 91公斤级 超重量级 91公斤级以上 其他规则 1.如果任何一个拳击手在一个回合内接受三次数秒获一场比赛中接受四次数秒,台上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宣布对方为优胜者。 2.如果台上裁判员在比赛的第一个回合由于选手眼部受伤或类似的原因终止比赛,对方胜出。但是,如果台上裁判员在第二或第三回合由于上述原因终止比赛,将通过累计到此时为止评判员所给的点数来评定比赛的优胜者。 3.参赛的选手要求在第一回合开始之前和比赛结果宣布后相互握手,表示友好。参加奥运会拳击比赛的选手年龄必须不小于17岁,不大于34岁。 4.参赛选手下巴禁止蓄有胡须,上唇胡须最长不能超过上唇缘。 5.每一场比赛之前,医务检查官必须声明参赛选手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赛。在比赛中,有三名医生在场边,任何一位医生在认为依据医学上的理由有必要终止比赛时可以终止比赛。 拳击台 比赛用的方形拳击台面积为6.1平米,四周有围绳。拳击台表面由拉展开的帆布组成,帆布下面有软垫层。整个拳击台面延伸出围绳的面积为45.72平方厘米。 拳击台的每一边的围绳由四根平行的绳子组成。离拳击台地面最低的绳子有40.66厘米高,两道绳子间的高距为30.48厘米。 拳击台上的四角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参赛时拳击手可使用的台角是红色和蓝色,其余两个中立角为为白色。

奥运会 上的 拳击 怎么看起来 很一般,好像没劲似的,没有泰森 打的 暴力,

奥运会拳击比赛中,每个回合3分钟。

拳击比赛取直接淘汰赛。男子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女子比赛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每个回合中,评判员根据每名运动员击中对方的次数评判其得分。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半决赛的负者将各获得一枚铜牌。

奥运会拳击比赛的规则是什么?评分规则是什么样的?

你所描述的其实就是业余拳击和职业拳击直观上最大的差别,即使是奥运会这样的国际级赛事,在职业拳手眼中仍然属于业余赛事,因为竞技环境和规则不一样。

首先,奥运会拳击比赛的强度是不如职业拳击的,奥运会比赛是4回合,1回合2分钟 ,而职业拳击能达到12回合,一回合3分钟,而且职业拳手是不像奥运会选手一样佩戴护具的!职业拳赛重视比赛观赏性,提倡激烈场面,鼓励KO,而且奖金丰厚,因此拳手格外重视抗击打能力以及重击力量训练。

而奥运会选手则用不着这么拼命,和职业拳手几个月一场比赛不同,奥运会赛事虽然单场强度远远不如,但赛程更加密集,十几天里最多要打四五场比赛,需要合理分配体力,不用非得卯足劲击倒对手不可,再加上护具的保护,因而点数判定胜负的情况更多一些,像是邹市明的“海盗式”游击打法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形成的,以打点得分为主,虽然灵活多变,但杀伤力明显不足,也正是因为习惯了这种取巧的比赛方式,邹市明在转战职业拳击时经历了极其痛苦的转型,在训练中不止一次因为旧习难改而遭到教练的怒斥和责骂。

尽管职业拳击总体水平更高一些,但并不意味着奥运选手就一定不如职业拳手,职业拳手打奥运会比赛就一定所向披靡,毕竟奥运选手也是经历了多年的专业训练,更何况很多职业拳手本身就是奥运会出身。去年的里约奥运会拳击比赛首度迎来职业拳手参加,但两名前职业拳王明显“水土不服”,无论是曾战胜邹市明的前IBF(国际拳击联合会)蝇量级拳王伦龙,还是喀麦隆的前WBO(世界拳击组织)中量级过渡拳王哈桑,都在比赛中完败——前者被法国小将技术性击倒,后者甚至没能闯过首轮。

职业拳手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就是对新的比赛环境和规则的不适应。首先,奥运会拳击比赛的时间远比职业比赛要短,对慢热型以及擅长打持久消耗战的拳手来说是不利的,而且习惯毕其功于一役的职业选手,对奥运会的密集赛程更是无所适从;职业拳赛更重视实际杀伤效果和场面优势,而奥运会规则更重视点数,不太重视场面优势,这就造成职业拳手在奥运规则下往往“得势不得分”,场面占优的情况下也很可能输掉比赛,同样道理,哪怕是最顶尖的奥运选手,如果不进行职业化训练就贸然参加职业比赛的话,那后果也可想而知。

一、比赛规则

奥运会拳击比赛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不设选手。半决赛失败的运动员并列第3名。比赛分为4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二、评分规则

每一次正确击打得一分,将对方击倒只得一分,不另加分。

胜负判定的方式:

得分获胜:在比赛结束时,得分多者为胜方。

弃权获胜:由于一方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回合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裁判员终止比赛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悬殊,当一方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对方运动员获胜;当一方运动员因受伤不适宜参加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取消比赛资格获胜:一方运动员因犯规取消比赛资格,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击倒获胜:一方运动员被击倒10秒后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因头部受重击终止比赛获胜:一方运动员头部连续受重击而不能继续比赛,则对方运动员获胜。

对手未出场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运动员未出场,则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平局:只限于对抗赛。

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是既引人注目也是争议颇多的一个项目。现代拳击始于英国。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于1896年在雅典召开的时候,组织者认为拳击运动太危险取消了这个项目。直到1904年美国圣路易斯第3届奥运会,拳击才被列入比赛项目。不过拳击在奥运会的确命运多舛,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该项目曾因瑞典国家法律禁止拳击运动而被取消。

自1920年奥运会之后,拳击在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才确立下来,既而奥运会拳击史上出现了穆罕默德-阿里、史蒂文森等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