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尼尔的赞助商?

2.请问nba的赞助商都有哪些?

3.NBA中的劳资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4.学生该怎么样拉赞助商啊?

5.如何看待CBA巨额处罚未穿赞助商装备球员?

6.CBA篮球各个篮球队靠什么挣钱?打赢了或者总冠军都是谁给球队钱?

篮球赛事赞助协议怎么写_篮球赛事赞助协议怎么写好

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运动员商业权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中国篮球协会于2005 年 月 日发布)

第一条 为依法保护和充分利用中国篮球协会及其会员、各级篮球联赛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整体商业,促进中国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篮协特指中国篮球协会及其授权单位。

第三条 联赛指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联赛)、中国女子篮球甲级联赛(WCBA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如有必要也包括其他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各级篮球联赛。

第四条 球队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篮球运动队 。

第五条 运动员指参加联赛的中国篮协注册俱乐部和(或)其按规定组织的球队的球员。

第六条 运动员个性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显示其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及其他可辨认的个性特征。

第七条 运动员球员特征指运动员个人的以任何形式涉及或展示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之间关系或联系的姓名、昵称、签名、名义、形象、及其他可辨认的特征,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员参加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的任何活动及中国篮协组织的其他活动的个人形象或特征、运动员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球队统一装备的个人形象,以及运动员以中国篮协、联赛、球队运动员名义和(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涉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关系的其他个人形象或特征。

第八条 运动员集体特征指同时显现或使用的三名(含)以上运动员的姓名、昵称、签名以及与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有关的形象等其他可辨认的集体特征,包括由运动员单个形象组合而成的群体形象,但该组合不得特别突出其中一人特征。

第九条 个人赞助协议指运动员个人与他方签署的授权他方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并收取使用费和(或)赞助物品的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 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指正在中国国家篮球队集训的球员。如在非集训期间,则指在最近的上一个集训期内入选国家队和/或国家集训队的球员。

第十一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对以任何形式出现的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球员特征享有的使用权仅限于中国篮协或联赛各类公共关系及市场开拓活动。在征得运动员书面同意并向运动员支付合理费用的情况下,中国篮协方可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

第十三条 中国篮协在全球范围内对运动员集体特征享有独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可授权他人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关、宣传、推广、市场开拓、包装、销售等。

第十四条 中国篮协授权球队享有其所属运动员集体特征的使用权,但使用范围仅限于球队的各类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不得用于对特定产品或服务的直接代言或特定产品的包装、销售,并且在公共关系和市场开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与联赛赞助商相竞争的品牌的名称、标志、广告或其他表现形式。球队冠名赞助商须向中国篮协申报,在获批准后可将该球队运动员集体特征用于产品的推广、销售、包装等。

第十五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联赛比赛或其他相关活动中,或其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拍摄、录制或制作运动员球员特征或运动员集体特征,运动员应真诚予以配合。由此而产生的照片、、录像及印刷品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为中国篮协独家所有。

第十六条 球队和运动员须参加中国篮协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每年不超过8场)和由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出席的赞助商推广活动(每年不超过6次),并有义务无偿参加中国篮协和联赛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在履行本条要求外,还须另行履行国家队的相关商业比赛和推广活动义务。

第十七条 除遵守本办法第十六条外,运动员还须参加球队合理安排的商业性赛事或活动,并有义务无偿参加球队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及宣传推广活动,但不得与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相冲突。

第十八条 中国篮协在开发销售三名(含)以上联赛运动员的特许球服及装备的同时,有权销售某个运动员所穿着的含运动员姓名、号码等标识的联赛队服等装备的原版复制品。

第十九条 中国篮协有权在全球范围内自行开发销售或授权他人开发销售含带运动员球员特征的杯子、徽章、海报、球星卡、邮票、电话卡、三角旗、玩偶、贴纸等联赛和球队标志产品,并在相关产品上显示赞助商标识。但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国篮协应在将运动员球员特征用于标志产品上的同时,将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商的标识从标志产品上移除(球星卡生产商的标识除外):

(一)运动员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签有许可某特定产品使用运动员个性特征的赞助协议。

(二)该协议截至本办法发布之日仍然合法有效(仅限于该原协议,而不包括其后续协议)。

(三)运动员个人赞助产品与中国篮协或联赛的赞助产品相冲突。

(四)运动员已经按照本办法按时并完整地向中国篮协提交真实、准确的有关个人赞助协议。

第二十条 中国篮协有权为中国篮协和(或)联赛设立的奖项签署赞助协议。运动员须接受中国篮协和(或)联赛所颁发的奖项,并出席相关颁奖活动,无论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是否直接或间接禁止其参与相关颁奖活动。中国篮协和(或)联赛奖项赞助商可以适当方式(如祝贺广告等)宣传运动员获得该奖项或被提名的事实,并可在其宣传推广中合理使用运动员作为获奖运动员或被提名运动员的比赛和受奖形象。

第二十一条 中国篮协赞助商或授权人不得在鞋类产品中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

第二十二条 中国篮协在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和运动员球员特征时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球队在使用运动员集体特征时也应尽力维护和保护运动员形象。

第二十三条 运动员利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个性特征进行任何商业赞助推广活动时,不得侵犯中国篮协及联赛、球队商业权利和知识产权,包括未经中国篮协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运动员球员特征及中国篮协、联赛、球队的名义、名称、标志、颜色、比赛场馆、比赛训练设施、比赛球服等。

第二十四条 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中国篮协和(或)联赛、球队形象,或与运动员身份、行业特征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尤其不得从事与烟草、烈酒产品有关的广告宣传。

第二十五条 运动员的个人赞助协议须通过中国篮协注册经纪人经办,并报经其所在球队批准后方可签署。国家队现役运动员还须在此基础上另报中国篮协批准方可签署。

第二十六条 运动员应在本办法发布后进行第一次注册时,作为注册文件的附件,向中国篮协申报其已签署的全部个人赞助协议的完整文本,并同时注明经纪人姓名、号、电话、手机、传真、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中国篮协有责任对运动员提交的个人赞助协议严格保密。运动员在注册期内新签署个人赞助协议(包括新签署的和续签的协议)的,应于签署后十日内向中国篮协申报备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篮协相关规定、办法的运动员个人赞助协议,中国篮协有权不承认其中某些条款或整个协议的效力,并要求运动员修改或取消协议。对于未及时申报个人赞助协议或弄虚作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不承认其个人赞助协议的效力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由于以上原因使运动员无法履行个人赞助协议而造成的损失或法律纠纷,将由运动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运动员参加比赛、训练和出席新闻发布会,应按规定穿着中国篮协或联赛提供的全套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比赛服、训练服、热身服、运动外套、运动鞋、护腕、包等配件),并不得擅自改变或覆盖服装或装备上的任何名称、标志、图样的任何部分。运动员拟按个人赞助协议要求穿着指定品牌运动鞋时须符合中国篮协和联赛的统一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运动员服从并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关于运动员的各项有关规定和办法,如运动员同时为中国国家篮球队现役运动员,则该运动员除遵守本办法外,还须另行遵守国家队有关规定和办法。 中国篮协充分尊重运动员与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篮协及联赛有关规定和办法不相冲突的商业承诺。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运动员,中国篮协除警告并要求其纠正违规行为外,还将视具体情节,给予5000-20000元/次的罚款,依次累计。对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恶劣或拒不改正的,中国篮协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运动员资格。对于因运动员违反本办法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篮协、联赛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运动员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相矛盾或冲突之处,或本办法未提及之处 ,按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国篮协。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奥尼尔的赞助商?

近日CBA最大的消息就是开出天价罚单,李宁是CBA的赞助商,这次因为球员的着装问题,消减赞助费5600万,这已经是李宁做出让步的结果,造成现在的局面,CBA高层确实该反思了。

消减赞助费5600万

CBA对很多运动员都开出了天价罚单,其中郭艾伦被罚得最多,罚款金额达到了115万,这次罚款涉及的人员非常多,有运动员也有教练,有现在这样的局面和CBA的管理层有很大的关系,当初和李宁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对球员的着装进行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是CBA对这件事情并没有很在意,在郭艾伦第一次违规的时候,甚至都没有给出提醒,之后很多运动员都犯了这方面的问题。

关于CBA违反合同条款的事情,李宁收集了非常充分的条件,所以CBA这次理亏,为了表明认错的态度向球员和教练开出了高额的罚单,现在李宁也按照合同直接消减了5600万的赞助费,其实按照合同规定,李宁可以直接削减8000万的赞助费,但是在不断的交涉下,李宁还是做出了让步,最终消减的金额为5600万。

起因

这件事情最大的起因是在CBA复赛的时候,CBA在赛场上摆放了很多球衣,其中很多球衣都和李宁品牌的球衣发生了冲突,这也从侧面反映出CBA的高层不负责任,其实这对李宁品牌确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次消减赞助费给CBA警告也是最正常的做法。

需要反思

CBA的高层应该认真地做出反思,毕竟李宁的赞助费也不是白给的,不能要了钱又不遵守合同的规定,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有契约精神,这样才能走得更长远。

请问nba的赞助商都有哪些?

是李宁。双方签约合作期限是5年,李宁给了奥尼尔五年一个亿的合同。双方于2006年8月14日在中国大饭店签署合作协议,从2007年一月份开始,李宁公司将以奥尼尔的名字“SHAQ”为标志,生产320双篮球鞋。之后奥尼尔的形象、名称、球衣号码和签名等专业背书,可以在李宁公司的产品中广泛应用。

不过李宁公司与奥尼尔的合作仍旧没有达到期望的最大值。众所周知,与体育明星签约最完美的就是全面赞助,球星要穿着签约公司的产品在世界顶尖体育赛事中亮相,并为该公司作全球推广大使。李宁公司与奥尼尔的签约还是合作阶段,以“SHAQ”名字为标志生产的李宁产品只能在中国销售,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奥尼尔也不会在NBA赛场穿李宁公司的产品。这样的合作还是初级阶段,还没有达到全面包下一个超级球星的最高阶段。

NBA中的劳资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时间4月12日消息,德国运动鞋业公司阿迪达斯公司今日和NBA签定了一份为期11年的合同,成为NBA官方服装赞助商.

北京时间1月22日凌晨,NBA官方正式宣布和RadioShack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后者将会成为今年全明星赛的赞助商。RadioShack公司还选择洛杉矶湖人的“大鲨鱼”奥尼尔作为其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2006年10月24日消息,今天联想集团在北京宣布成为NBA官方市场合作伙伴,为NBA独家提供PC支持,联想将围绕NBA在中国和美国地区展开一系列市场活动。

2005年1月 李宁公司与NBA签约,成为NBA官方市场合作伙伴.

目前联想已成为NBA官方市场顶级赞助商!!!

学生该怎么样拉赞助商啊?

NBA劳资协议浅析(一)

一.劳资条款(CBA)

劳资条款是联盟和球员工会制定的一个合约,订立了一些双方都必须遵循规则(劳资条款通常简称为CBA,跟大陆篮球联盟的简称一样,不要混淆)。下文中的CBA都是代指劳资条款。CBA定义了工资帽以及其设定程序,顶薪底薪,转会规则,选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运作规范,这些规则是NBA这样的联盟维持运作的保证。另外,CBA也被用来避免NBA违反“反垄断法”。如果没有CBA,NBA的许多实际操作(像工资帽,选秀等等)都有可能违反谢尔曼法案(反垄断法)。

二.工资帽

工资帽就是球队能够用于球员工资开销的最大规定限额,它能够帮助保持联盟的平衡与竞争性。没有工资帽的话,富豪球队就可以大把大把花钱在自由球员的合同上,组建超级球队。 基本思路是,一个队只能在它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帽的情况下签约自由球员,这样所有的队才能在一个桌面上玩牌。在01-02赛季,NBA球队工资额和胜场数之间的关系系数是0.13,基本上两者间没有什么必然联系,而没有工资帽限制的棒球大联盟的这个系数在2002赛季高达0.43。

三.篮球相关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么?

篮球相关收入(BRI)包含:

· 常规赛门票收入

· 广播权销售收入

· 表演赛收益

· 季后赛门票收入

· 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

· 停车费

· 球队赞助商的资助

· 球队宣传收益

· 球馆俱乐部收益

· 夏季训练营收益

· 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

· 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

· 饮料销售权的收益

· 40%的场馆签约收益

· 40%的豪华包厢收益

· 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 NBA和球员联盟在试图制定一个用于取代BRI的新收入定义,叫做“核心篮球收益”。

四.球员分到了多少联盟收入?工资帽的设定

球员收入分配比例受到两个数字控制:工资帽和契约税门槛(译注:原文为escrow tax threshold)。下面是这几年的几组数字(BRI=篮球相关事业收入):

赛季 原定工资帽 实际工资帽 契约税

98-99 3000万 3000万 无

99-00 3400万 3400万 无

00-01 48.04%BRI(参见附注) 3550万(参见附注) 无

01-02 48.04%BRI* 4250万 55%BRI

02-03 48.04%BRI* 4027.1万 55%BRI

03-04 48.04%BRI* 4384万 55%BRI

04-05 48.04%BRI* 57%BRI

* 从BRI百分比中,减去分红(在99-00赛季,大约是7100万),再除以球队数目,就得到工资帽。注意,这里使用预测的BRI和红利来计算工资帽。

注:如果99-00赛季的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BRI的55%,那么,00-01赛季就要引用一个特别规定来降低工资帽,超过的部分将在工资帽中减去。当时的工资和红利总额的确超过了BRI的55% -- 实际上,根据联盟财务报告,这个数字达到了61.14%。因此,这个差额(大约有1.385亿,每队480万)从48.04%BRI的中被减去了。这样计算出来的工资帽低于联盟承诺的最低值:3550万,于是00-01赛季的工资帽最终被设定为3550万。

契约税系统,其实为了使球队工资总额不超过联盟总收入某个指定百分比。

另一方面,有一个概念叫球队底薪,被设定为球队工资帽的75%。任何一个队伍,如果舍不得花钱,球队薪金总额没有达到这个值,就会在该赛季末被处以罚款,罚款的钱将返还给球员。实际上,大多数球队的工资都比工资帽要高。

五.软工资帽

基本思路是为了使球员有更大机会留在原队。设想一个球员,为一个球队卖命一辈子,球迷喜欢他,他想留下,球队也不愿他离开,但是他不得走,因为球队没法给他足够高的合同。软工资帽下的特例就在这种情况下起作用。

六.球队工资帽每个赛季的变化

令人吃惊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个赛季(46-47)就有了工资帽。那时候的工资帽是5万5000美元,而大多数球员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块,而Tom King赚得最多,16500块,因为他是底特律猎鹰队的球员兼公关主管和业务经理)。

现代的NBA工资帽从84-85赛季开始实行,当时是360万元。每年稳定递增大约1到2百万,94-95赛季达到1596万。同NBC签了巨额的电视转播合同之后,工资帽在95-96赛季陡增到2300万,-98赛季是2690万,这是上一届劳资条款的最后一年(十三年内工资帽上升了747%)。ABC/ESPN的电视转播合同在02-03赛季生效,在六年内带来46亿的收入,但是在02-03赛季比NBC在01-02赛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资帽在02-03赛季第一次走低。

现行CBA根据如下表格定义工资帽(BRI=篮球相关收入):

98-99 3000万

99-00 3400万

00-01 48.04%BRI(但不低于3550万)

01-02 BRI的48.04%

02-03 BRI的48.04%

03-04 BRI的48.04%

04-05 BRI的48.04%

从BRI的48.04%中减去红利再除以29(NBA球队数目),最后得到工资帽的数额。

七.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工资帽规则最为著名的特例。符合这个条款资格的人在CBA中被称为“资格老兵自由球员”。这个特例允许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同本队的自由球员重签合约,数额可以达到顶薪。这名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意味着,球员可以通过打完三个一年期合约,一个三年期合约,或者其他组合来获得“伯德权”。一个球员如果被交易,他的伯德权跟他一起走,他的新队可以利用伯德条款重新签他。利用伯德条款签下的合约最长可达七年,年薪涨幅可达12.5%。这个特例被命名为拉里伯德条款,是因为凯尔特人队是第一支被联盟允许和自己的自由球员签约的工资帽之上的队伍,而这个球员就是拉里伯德。

使用拉里伯德条款付顶薪时,有另一个限制:如果这名球员是第一轮的新秀,刚刚履行完他为期三年的新秀合约,但是他的球队没有行使第四年球队选项来延长合约(参见问题38),那么即使使用拉里伯德条款,这名球员也不能从原球队得到顶薪和约,最高薪水不得高于他新秀合同的第四年选项工资。比如说,Devean George在1999年第23顺位被湖人队挑走,他在2002年履行完了他三年的新秀合约,湖人有一个球队选项,可以在2001年的10月31日之前延长合约到02-03赛季结束,工资为141.5722万元,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所以当湖人队被允许用拉里伯德条款同George重新签约的时候,能够支付的最高工资仅有141.5722万元。所以,他们另选择了中产阶级特例来签,这样可以给他更多的钱。

八. 什么是“奢侈税”?为什么要有奢侈税?它是怎么确定的?谁来付税?

契约税系统的作用是帮助确保工资总额不超过BRI的指定百分比。如果支付给球员的工资超过了这个百分比,那么他们的部分工资(不超过10%)将会返还给球队老板。尽管如此,如今的球员们工资还是高得很,契约税不足以把联盟工资总额压制在那个百分比之下,这时候,有些球队就中招了 -- 交税吧!传说中的“奢侈税(luxury tax)”闪亮登场。其实CBA中只是简单的称为“税(tax)”或者“球队付款(team payment)”。

当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超过了大约BRI的61.1%(理论上讲是循环小数61.111...%=55%/(1-10%),04-05赛季是63.333...%=57%/(1-10%))时,奢侈税就被触发。如果联盟工资和红利总额少于这个数,那么没有球队需要支付奢侈税,不管他们工资有多高。如果奢侈税被触发,那么所有工资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在CBA中叫做“球队契约上限(team escrow limit)”)的球队都将支付奢侈税,支付的金额为球队工资超过奢侈税触发线的部分(见下表)。

在01-02赛季,工资和红利大约是BRI的59.8%(契约税足够用于使实际工资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在02-03赛季,工资和红利是65.5%,所以联盟开始征收奢侈税:

赛季 02-03

BRI 26.62亿

工资+红利 17.44亿(BRI的65.5%)

BRI是26.62亿,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亿,所以超过的部分(工资和红利总额减去指定百分比数额)是2.8亿,而契约税最大只能是工资和红利总额的10%,也就是1.744亿。这就是当契约税不够用于降低工资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时,奢侈税将被触发的场景。于是所有的契约税 -- 1.744亿全部返还给了球队,而且,工资总额高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付了税。基本思路是这样的:高消费的球队应该承担使得工资水平提高的最大责任,他们应当在这方面作出补偿。

奢侈税触发线(球队契约上限)等于BRI的61.1%减去红利,除以球队数目。02-03赛季的红利是9340万,于是02-03赛季的奢侈税触发线就是5288万。球队工资(基于球队在常规赛最后一天的工资,参见问题13)超过了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支付跟超过部分等额的税。这样,一支工资在6000万的球队将要支付712万的税。工资低于奢侈税触发线的球队将不需要付税。

重申:不管一支球队的工资有多高,只要联盟奢侈税没有被触发,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税。举例来说,01-02赛季,纽约尼克斯的工资总额达到了大约8550万,但是,该赛季的奢侈税没有被触发,他们一分钱税都没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台之前(-98赛季或者更早)签的合约刨除在球队税的计算之外。最后老板们决定,所有合约都将被计入,不管是什么时候签的。

联盟规定:永久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在奢侈税计算时可以获得豁免,在球员受伤病之后有一个一年的等待期。豁免的金额用伤病球员特例来计算(球员工资的一半,或者平均工资,两者中较小的那个 -- 参见问题22中“平均工资”的定义),从球队需要支付的奢侈税中减去。这个规定遵守了一罪不两罚(double jeopardy)的原则,否则球队就得既为伤病球员的工资付税,又要为他的替代者的工资付税。有趣的是,如果这个伤病球员在他被列入永久性伤病名单之前被交易,那么,交易双方都不能获得这个豁免。这个豁免只在02-03赛季有效,不过,很可能在03-04赛季也继续生效。

求纳

如何看待CBA巨额处罚未穿赞助商装备球员?

大学生如何拉赞助

拉赞助可分为四个阶段:策划、交涉、落实、反馈。

一、策划阶段

首先,目标要明确:说服对方,使之与你建立合作关系。如何说服?这是问题关键。整个说服过程是建立在双基础上的,即在分析双方利弊后提出一个使双方受益的合作方案。

1)对方需要什么?虽然求各不相同,但是归根到底,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即对方希望通过合作产生宣传效益,进而带来经济效益;希望投入1块钱能给他带来10块甚至更多利益。

2)我方优势何在,如何发挥?这是对前一问题回答,是说服对方与你而非与他合作的依据。

3)两者结合,分析双方合作的基础,提出使对方宣传效益有作用的合作方案,即策划书。

在寻找合作伙伴过程中,需特别考虑我方优势与对方的契合点。比如学校活动具有宣传方面的优势;各院系也各有特点,比如计算机系去找电脑商;体育活动去找体育器材专营,艺术系、外语系,因女生多,去找美容美发、时装化妆等商家,从理论上说成功率比较高。

二、交涉阶段

如果策划阶段是“示爱”,那么交涉阶段应该“确定关系”了。因此,该阶段的工作重心是化解对方的疑惑,商讨合作细节,最终确定具体的合作模式。

首先应该注意一些礼仪上的细节问题,比如(1)衣着整洁,并尽可能稳重些,给对方暗示:我是尊重你的;我是干练的,有经验的;(2)不迟到,向对方表明:我是守时的,我是守信的,跟我合作没错;(3)无不良习惯,如抠鼻子,挖耳朵,跷二郎腿,讲粗话问题务必十分注意,尤其是双方初次见面的时候。当然,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就要培养良好的习惯。

其次,要充分利用语音、语调、语气、语速、手势等说服对方。须知:只有事先说服自己,才有可能说服别人。当然,这里涉及一个“度”的把握,否则,过犹不及,适得其反。如何把握“度”的问题,若现对方已被调动起来,你可适当再提一提;若对方稍流露出一丝不耐烦,那么适可而止,策划书的改写,或简要列举,或重复强调,也要因人而异。

那么,如何观察?观察脸部神情,尤其是观察眼睛,是最有效的。有人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如果我们把人际交往当作是一门学问,那么这门学问的治学捷径正是:心细。当然,这里又涉及一个“度”的问题,即是“注视”而非“逼视”,否则会使对方恼火,使双方尴尬。如何把握这个“度”,还是老方法,观察对方的反应,灵活处理。

以上谈的都是一些交往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事实上,该阶段的重要任务是与对方商讨合作细节问题,真正目标是确立合作关系。

当然,前提是态度要诚恳。能做什么,准备如何去做,要求明确而详尽。特别要注意的是,没有把握的事项不能随意答应下来,因为这些讨价还价将是协议的条款依据,一旦签约,白纸黑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交涉过程中,应该强调的是宣传方式,即你能做什么,准备如何落实,而不要一味夸大宣传效益。因为广告就是一种投资,投资就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宣传效益不等于经济效益,利弊得失的判断工作应该由对方去完成;其次,宣传效益最终要通过宣传行为来实现,因此有哪些宣传方式准备如何落实才是我们自始自终要强调突出的,这实际上是消除对方的后顾之忧,引导对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判断。

经费预算,是谈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能够作价格调整,该退让的还是要退让,以免因小失大。如果无法让步,那么要特别注意说话技巧。曾有一家商家很有合作意向,只待我在经费上作出让步,而我所列的经费是非常实在的,没有任何的调整空间了。谈了三层意思:

1)我方价格是很实在的,而且基本上都用在宣传方面,我方是有诚意。

2)合作双方要有合作诚意,如果你方在价格上还坚持另有要求,那么,就是你方缺乏合作诚意的表现。

3)一起把活动搞好,是我们的共同目标,必需的经费是不能“偷工减料”的;我方价格很实在,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时间花在一二拾、一两百的讨价还价中,而应该商讨如何保证地把活动做得最好,这才是对双方都更有利的。其实,整个正面交涉过程实际上就是揣摩对方心理,并有针对性地一一化解矛盾的过程。

最后强调一点,在整个交涉过程中,确确实实要站在对方利益角度考虑问题,理由很简单:只有对方认识到你有为他着想,他能从活动中受益,他才愿意投资,你才能获得资助。这是整个过程的关键。

三、落实阶段

在很多同学想象中,拉赞助仅局限在前两步,以为拿到钱就结束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签合同,拿到钱,只是合作的开始,真正的工作刚刚展开,比如还要落实协议条款,还要提供反馈资料。

对于协议条款的落实问题,不仅仅是态度问题,还是性质问题,决定了双方是合作关系还是欺诈与被欺诈关系。如果是前者,双赢;如果是后者,看起来是一赢一输,实际上是“双输”,往往是被欺诈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而欺诈者“捡个芝麻,丢了西瓜”。

如何做好落实工作,我以为最佳方式即与对方经常沟通,一起探讨,并付诸实施。这里还涉及到积极反馈的问题。

四、反馈阶段

先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反馈?

首先,要求反馈,这就鞭策你把承诺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到家;

其次,从学习和锻炼的角度来看,只有反馈,与商家多沟通,才能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而得到提高。

广告就是投资,投资就有风险,因主客观原因,谁也不可能做每一次每一项都让商家百分之百地满意(更何况有些商家的期望值过高),那么,在反馈过程中与商家探讨问题何在,有无补救办法……一般说来,只要你的工作确实到位甚至基本到位,商家一般是不会太为难学生的。商家最恨的是拿钱之前软磨硬泡,拿钱之后不见踪影;商家最怕的是被骗的感觉,特别是被“学生娃”骗的感觉,这种感觉可能比丢了几个钱更让他们难受。

第一,好的服务方能招来“回头客”;

第二,这些“回头客”往往乐于从中穿针引线,帮你介绍他人,大家可以想象这类合作的成功率极高;

第三,如果你善于交际,你们可以探讨一些其他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往往可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对方往往是有着丰富生活阅历的长者,你可以从中学到许多为人之道,在笔者看来,这比什么都重要。更何况,一旦对方信任你,欣赏你,他们就将全力支持你。

最后,作一点小结。拉赞助的要诀是“胆大、心细、脸皮厚”。

胆大——超越与陌生人打交道的心理障碍问题。

心细——处处留心皆学问。

脸皮厚——脸皮,像手茧,越磨越厚。譬如,笔者之所以能敢自不量力,班门弄斧,皆归功于长期磨练的成果——脸皮够厚。

一位手机商说,校内大学生具有相当大的消费潜力。利用组织的各种活动向学生进行宣传,不仅能节省很多广告成本,而且还省去了很多审批手续上的麻烦.所以,我们在拉赞助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信心,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只要我们做好了以上这些何患不嬴何忧不胜。

备注一:如何取得公司的联系方法:

1.114查公司号码。

2.通过协会或师兄师姐获得已联系过公司的联系资料。

3.逛街的时候,注意一下各个商家的联系电话,他们可能成为你下一个赞助商。

4.通过网络得到公司的****。

5.通过商品得到公司的****。

6.通过朋友,同学,亲人得到公司****。

备注二:联系公司注意的小问题。

1.不要在前台**那里浪费太多时间,她没有决定权。

2.当公司叫你传真过去的时候,不要理他,最好说送上门或直接见面会谈。因为传真的价格不是你可以承担的,而且大部分都是没有结果的。

3.去一家公司,无论你如何失败,对方如何没有诚意和兴趣都好,你一定要拿到其中一个人的****(卡片)。

4.拉赞助的时候,除了介绍的话,其他的少说,让你的赞助商多说话,并认真仔细回答他的问题。并记录他的观点和看法。

5.拉赞助的时候注意提及具体、细节的东西。这样的话公司会觉得我们是准备充分和认真对待的。

关于拉赞助指导教材

1. 熟悉自己的学校,熟悉活动。

2. 收集最近学校内外的活动信息,通过收集这些信息可以让你清楚什么公司有兴趣。

3. 锁定公司后,先对该公司有初步了解,寻求话题和合作点。

4. 出发前多准备一些资料,可以学校同类型活动好的一面或协会一些历史经典资料。

5. 选择好你的拍挡,每次拉赞助最好2-3个人一组,男女搭配。分好工:谁做记录,谁解说,谁回答问题。

6. 选择好去的路线、明确公司地址,并且与公司负责人先用电话约好时间。

7. 外出拉赞助,除了拉赞助外,一行一动都代表着学校形象,所以注意言行,装束。

8. 拉赞助最大的财富不是拉不拉得到赞助,是你可以接触一个公司,甚至一个公司的高层。了解他们的运作和思维。然后把它变成你的经验和财富。

迎新时期在高校搞宣传

一,赞助商在迎新时期在高校搞宣传有什么好处呢?

A,最佳投资时机:

作为大学新生,只该群体踏入社会的第一个阶梯,是对一切的商业信息既敏感又冲动的时期。因此,企业在这时期赞助的边际效用最大,令每一分钱都发挥到最大的宣传推广效果。

B,刺激短期销售:

大学生新生入学时,因为第一次拥有消费的自主权,往往冲动会成为购买的第一因素。另外,由于新生入学后,他们也需要大量的和生活相关的产品,因此这个市场的需求很大,而且消费冲动是他们的首要购买因素。在这时期选择适当的赞助,其宣传推广的力度将与其销售量呈现几何级数的增长,这是每个企业都不能忽视的“80后”现象。

C,培育市场:

有远见的企业在新生入学时赞助迎新活动,销售业绩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最重要的因素是能为企业培育市场,提高产品在大学生的美誉度。每个人都知道,“80后”个性化社群虽然购买力强劲,但他们购买方式已经不同于上一辈,他们对价格不敏感,崇尚个性,品牌忠诚度不高的特点决定了企业要在未来的市场上分一杯羹,就应该“从娃娃开始抓起”。

CBA篮球各个篮球队靠什么挣钱?打赢了或者总冠军都是谁给球队钱?

CBA联盟开出的巨额罚单引发了热议,罚款总额超过500万元。处罚金额之大,涉及人员之广,在联赛25年历史上还是头一遭。那么,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呢?处罚的方式又有哪些值得反思之处呢?

上周末的CBA联盟开出的重磅罚单,却让职业赛场的“剁手”有了新内涵——交罚款。一系列罚单涉及各俱乐部在上赛季和本赛季至今的装备穿着违规行为,一共涉及11人17次违规,罚款总额达到542万元。处罚金额之大,涉及人员之广,在联赛25年的历史上还是头一遭。那么,如此重磅的罚单理由是什么呢?

依据《中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纪律准则》第九章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比赛和训练等场合未穿着联赛官方赞助品牌李宁公司指定装备,存在违规穿着或者使用竞品的现象。其中受罚最多的是辽宁队核心郭艾伦,共4次违规被罚115万元;被罚人数最多的是广东队,包括主帅杜锋,球员赵睿、胡明轩、徐杰等在内,一共被罚212万;就连如今已经回到美国的首钢上赛季外援林书豪也有三次违规,被罚55万。此外深圳队的白昊天、同曦队的买尔丹、八一队的邹雨宸等每人被罚50万元。官方责令所有罚款必须在2020年12月14号上午10点前如期缴纳,否则将遭到停赛处罚。可以说,这次处罚有明确的条款依据,并非是临时起意、漫天要价。谈到了赞助商权益的重要性。的确,李宁公司2012年和CBA签下5年20亿的天价赞助合同,2017年又在体育市场投资遇冷的大背景下,再次签下了5年约10亿的合同,对CBA联赛来说实属“雪中送炭”。

维护赞助商权益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这次处罚的方式和力度似乎很难让外界信服。对一些被处罚的球员来说,他们甚至一年的薪水都不够缴罚款,比如被处罚买尔丹的哥哥就说:“按这上面的罚款,买尔丹可以回家卖羊肉串了!”还有一些球迷认为,对郭艾伦、林书豪等人的处罚有“秋后算账”“钓鱼执法”的嫌疑。篮球评论员周赫就表示,这次处罚的方式有待改进。

其实,CBA历史上因赞助权益导致的争议并不止这一次。此前2016年的易建联“摔鞋门”就曾引发热议。实际上,俱乐部、球员、教练、赞助商、联赛公司都是CBA联赛的一分子,只有各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才能够维护联赛的整体形象,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周赫和魏祺对此都提出了建议,周赫认为,“从联赛角度来说,还可以做得更好,未来有一些预防和管理的机制,而不是说在一年之后突然翻旧账,拿着社的照片开出一个巨额罚单,这也让球员一头雾水,从联赛对赞助商负责的角度来说,也是要加强管理,球队是否能有一位装备经理,专门盯着球员在平时接受访,在路上的穿着搭配,都要有人去管理。方方面面都需要去规范。”

对此,魏祺表示,“希望我们的赞助商、球员和球队能够站在一起,这无论对于中国篮球,还是CBA联赛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都是整个联赛重要的一员,无论是球员、球队,还是主赞助商,大家都希望把自己利益最大化,实际上大家就是一个共赢的状态,一个和谐的氛围之下,我们去构造这个联赛,让CBA发展得更好!

NBA成立于1946年6月6日,至今曾经有75年的历史,在不时探究与理论中,NBA逐渐成为一个很赚钱的商业联盟,如今全联盟30支球队都处于盈利状态,收益一年比一年高,球队市场估值也涨得很快,持有一支NBA球队就是持有一支不时上涨的股票,十分赚钱。

跟NBA比起来,CBA是一个十分年轻的公司,在1995年才正式创建,至今也只要26年的时间,还有许多规则不完善,也没有特别完好的盈利链条,招致一些球队能赚钱,一些球队却在亏钱。那么问题来了,目前CBA球队有哪些收入渠道呢?

一、CBA公司分红

每支球队的球员们卖力打球,提升竞赛的欣赏性,吸收球迷的关注,只需有流量就会有转播商和广告商上门寻求协作,例如去年CBA和咪咕达成了独家转播协作协议,合同金额为5年40亿元,咪咕每年都要支付几个亿给CBA公司,成为将来5个赛季CBA数字媒体战略协作同伴、5G+全场景独家协作同伴,以及取得将来5个赛季全部CBA联赛、全明星周末的互联网转播权以及运营商独家IPTV转播权。

再比方2012年的时分CBA和李宁达成资助协议,双方签下5年20亿元的合同协议,CBA球员的球衣和球鞋全部由李宁公司提供,光光是跟李宁公司协作,CBA一年就有4亿元的收入,还有其他品牌的资助,资助费成为CBA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每年CBA公司都会给各支CBA球队分红,每支球队每年都会得到1200万元左右的分红,而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会有新的分红,进入决赛以及取得总冠军的球队分红会更高,总冠军球队还有奖金。

二、球队资助

每支CBA球队会有本人的资助商,比方广东宏远队原来的资助商是东莞银行,去年换成了云南大益茶业,资助合同为3年1亿元,宏远队每年能从大益茶业取得3000多万元,作为CBA关注度最高的球队之一,宏远队成为CBA最赚钱的球队之一。

另外,宏远队还在球馆比拟醒目的中央设立广告位,由于这支球队实力强劲,球迷上座率很高,球馆内广告位的租金也比拟贵,他们又能从中赚到不少钱。其他球队也是应用资助商和球馆广告位的方式运营,但是关注度没有宏远队高,赚到的钱自然就比宏远队的少。

三、门票收入

在没有疫情和疫情根本上被控制之后,门票也是CBA每支球队的收入来源之一。CBA门票单场票价从50元到980元不等(2019-2020赛季的数据),宏远队的主场能包容上万名球迷,即便上座率只到达一半,也有不菲的门票收入。

不过CBA门票的收入并不是球队完整取得,需求给票务公司分红,需求给联盟分红,最后联盟将收益再分红给CBA球队,这能让一些实力不行、关注度低的球队多取得收益,也就是把宏远队这种抢手球队的利益蛋糕分给一些收入低、以至亏损的球队,让每支球队都能继续运营下去。

从这三种主要的收益形式就能发现为何有些CBA球队特别赚钱,有些CBA球队却在亏钱了。固然赚钱形式相同,但是由于成果不同,取得联盟的分红不同。由于球队实力不同,关注度不同,取得的资助合同不同,球馆上座率不同,门票收益不同,球馆广告位的租金收入不同,所以这些球队有的赚得多,有的赚得少,有的主要收入就靠联盟的分红,当取得的分红少时,在支付球员工资、其别人员工资,还有其他的开支,一年下来不赚钱以至亏损也是正常的。

这些年CBA不断在效仿NBA的运营形式,固然比拟坎坷,但是商业化曾经比拟明显了。NBA也是到了2011年签署新的劳资协议后才完成全部球队盈利的,希望CBA也能在往后的开展中让一切球队盈利,球队有钱,才有新的投入,才有更美观的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