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拳击的比赛规则_奥运拳击比赛项目

拳击运动是两个运动员双手戴皮制的拳击手套,在四面围有绳索的正方形拳击台上,相互以拳头进行搏击的对抗性竞技项目之一。它是奥运会传统比赛项目,也是金牌数较多的比赛项目,共有12枚金牌。

现代拳击运动起源于英国,由詹姆斯·菲格所创导。当时的拳击比赛无规则,不戴拳套,甚至可用摔跤、踢打动作,直至对手失去战斗能力为止。菲格就是当时的常胜将军,被称为“拳王”。1743 年英国约翰·布劳顿倡议成立拳击协会,并起草了最初的比赛规则,在1747年的比赛中,又首次使用了加橡胶垫的拳击手套,使拳击运动逐渐走向文明,布劳顿也因此被称为现代拳击运动之父。拳击是激烈的搏斗项目,要求运动员既要掌握各种拳法,又要全面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勇敢机智、坚毅、果断等品质。

奥运会的拳击比赛是业余比赛。比赛只有3个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两个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允许运动员戴护面,以保护头部和腮部,并减缓被击中的力量。临场执行裁判对比赛的安全具有一定控制权。当发现一方运动员被击中一重拳后,可让其间歇8秒钟。对实力相差明显和运动员身体状况明显不佳者,可作出相应措施或让运动员弃权。所以在奥运会的拳击比赛中很少发生意外事故。

比赛时,只允许按规定的拳法,击打对方眉毛以下、耳朵之前的面部,以及身体正面脐部以上部位。裁判按有效击中对方的次数和积极活动程度来评分。拳击是按体重分级别来进行比赛的,有48公斤、51公斤、54公斤、57公斤、60公斤、63.5公斤、71公斤、75公斤、81公斤、91公斤、91公斤以上,共12个级别。奥运会拳击比赛一般取单淘汰表制比赛,失败一场就被淘汰。一般取前三名,但三、四名是并列做为优胜者。

现代拳击运动始于英国,分业余拳击和职业拳击两大体系。现代业余拳击运动于1904年在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至2004年雅典奥运会,在21届奥运会上都设有拳击比赛。

由于拳击运动的竞争性较强,从古代奥运会到现代奥运会拳击比赛只设男子比赛项目,没有设女子比赛项目。第29届奥运会拳击比赛设11个级别,分别是48、51、54、57、60、64、69、75、81、91公斤级和91公斤以上级。